关于动员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在“七五”期间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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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在“七五”期间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的决议

共青团中央


关于动员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在“七五”期间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的决议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共青团全国代表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是今后五年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也是激励青年一代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建功立业、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的奋斗纲领。按照党中央《建议》的要求,做好八十年代后五年的工作,将会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也将为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为祖国的光辉前景而欢欣鼓舞的同时,明确认识到自己在“七五”期间担负的光荣任务,这就是动员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举改革旗帜,创四化大业,做四有新人,为实现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而英勇奋斗。



一.带领青年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在改革中增长才干,发挥作用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全面完成“七五”计划、胜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关键所在。坚定不移地把改革进行到底,就能使当前我国政治上安定团结和经济上已经出现的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七五”期间,共青团要继续高举改革的旗帜,带领青年热情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

  党中央《建议》要求,“七五”期间要全面进行经济、科技、教育等管理体制的改革。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改革的每一重大步骤,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教育和动员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青年投身改革,为改革献计献策,多做贡献。要鼓励和支持担任领导职务的青年发扬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的精神,依靠党和群众,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要引导青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干扰、破坏改革的不正之风。

  改革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事业,有关的政策、措施必然有一个不断摸索、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某些环节也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因此,各级团组织要把形势、政策、任务教育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引导青年正确认识形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定改革的信心,往前想、往前看、往前干。要结合改革的实践,不失时机地对青年进行改革目的和意义的教育,帮助青年认识改革的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明确改革要依靠包括青年在内的全体人民坚韧不拔的共同奋斗才能完成,以主人翁姿态,与党和人民一起,积极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分担改革中遇到的暂时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开辟光明的前途。

改革、开放、搞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团组织既要支持青年的改革积极性,鼓励他们敢于改革,又要帮助他们克服急于求成的情绪,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教育青年不务虚名、多干实事,顾大局,守纪律,一切服从国家和民族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一切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着想,一切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持续协调、稳定发展,实实在在地为改革做贡献。要进一步宣传青年改革积极分子,大力支持他们的改革行动,对他们在改革中因经验不足而出现的失误,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改正,鼓励他们继续前进。



二、动员青年立足本职,艰苦奋斗,
为实现四化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青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劳动大军中一支生机勃勃的力量,完成七五计划需要全国青年的创造性劳动。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以四化为中心全面活跃团的工作”的指导思想,抓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个关键,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要动员每一个青年树立振兴祖国每一寸土地的社会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革命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青春。

  工交、基建系统的团组织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以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为主攻方向,发动青年争当优质标兵和节约能手,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优质率和企业管理水平。

  农村团组织要带领青年向农林牧渔、工商运建等各行各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立足本地资源,着眼普遍富裕,应用科学技术,广开生产门路,在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大显身手。少数民族地区、老革命根据地、边疆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的团组织,要把帮助青年治穷致富,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教育青年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为本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财贸、服务行业的团组织要以搞活流通、方便人民为宗旨,发动青年创造最好的济经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发展第三产业,更好地为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科学技术战线的团组织要团结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激励他们在推广普及科技成果、科技攻关、开发应用新兴技术以及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等方面有所作为。

  教育战线的团组织要动员青年教职员工教书育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专门人才;引导青年学生学习近百年来的中国历史,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的历程,发愤读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真正掌握四化建设需要的知识和本领。

  文化、出版、新闻、理论战线的团组织,要鼓励本战线的青年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为人民贡献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团组织要带领青年努力学习军事业务、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为保卫祖国、建设四化发挥积极作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组织要帮助青年提高军政素质,围绕发挥专政职能,维护社会治安开展工作。

  机关和其他战线的团组织,都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四化建设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引导青年为完成七五计划贡献力量。



三、全面提高青年素质,努力培养四有新人

  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赖于四有新人的大批涌现和一代青年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大幅度提高。因此,培养四有新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迫切需要,是关系到共产主义事业继往开来和我们民族兴旺发达的百年大计,是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为了四化建设培养四有新人和通过四化建设培养四有新人,把这一基本任务层层落到实处。

  要抓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帮助青年认清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坚定信念,并把远大理想同我们党现阶段的具体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同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理想教育中,要组织青年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开展“立志建功”活动,引导青年想全局、议使命、树理想,根据“七五”计划的总体要求和本职岗位的需要,制定从实际出发、向高标准努力的个人进步规划,使每一个青年在“七五”期间都能有所进步。

  要抓好以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引导青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改变社会风气方面发挥先锋作用。要继续开展帮困扶穷、综合包户等助人为乐的公益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岗位和文明青年竞赛、四场(影剧场、体育场、游艺场、市场)文明建设、尊师敬老、普及礼貌用语等文明礼貌活动;开展各种造福社会、服务青年、绿化祖国、美化活动、有教育意义的青年工程的建设活动。同时,要教育青年自觉遵守社会主义的婚烟、家庭道德。

  要抓好青年的智力开发和文化教育,帮助青年掌握现代科技、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对各种帮助青年提高文化素质的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在讲求实效的前提下不断发展。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城镇待业青年、青年个体劳动者和农村青年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在青少年中扫除文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级团组织还要特别注意发现、培养、举荐、奖励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人才,为他们脱颖而出铺路搭桥,为他们施展才干创造条件;同时通过宣传这些典型,帮助更多的青年找到正确的成才之路和广阔的用武之地。

  要抓好纪律和法制教育,帮助青年认识纪律和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和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作用,明确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要协同有关部门,五年内在广大青少年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培养青年用法的能力。要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挽救、帮教失足青少年的工作。



四、适应改革和开放的新形势,
大力加强和改进团的思想政治工作

  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来是团结和带领青年为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保证。“七五”期间,各级团组织一定要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要着眼于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使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面向四化,面向青年,面向时代,面向未来。

  面向四化,就是要克服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尤其是要把重点放到激励青年进步上,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投身改革、建设四化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服务、保证和监督作用。

  面向青年,就是要联系青年思想实际,充分认识这一代青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开展思想教育时要坚持正面疏导、启发自觉、因人制宜的原则和方法,特别要注意理解青年、信任青年,引导青年通过民主讨论,进行自我教育,使他们增强识别和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它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关心青年的实际问题,热心为青年服务,满足青年的正当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青年的心坎上。

  面向时代,就是要把握人类历史进步的总趋势和时代精神,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开放条件下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研究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对青年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认真探索当代青年成长的客观规律和青年思想教育的新经验、新方法。

  面向未来,就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长期的战略措施,而不能看成一时的权宜之计,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使青年一代不但能承担今天的重任,而且能够肩负开拓未来的使命。

  青年报刊、出版物和城乡青少年活动场所,对于青少年思想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要重视这几类阵地的建设,加强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它们的教育作用。要主动和宣传、教育、政法、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一切与青年教育工作有关的部门协同配合,充分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经常性的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五、抓基层,打基础,把团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共青团要担当起带领青年在“七五”期间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的重任,关键要使遍布全国城乡各条战线的二百多万个基层团组织充满生命力,富有战斗力。全团要认识抓基层、打基础的紧迫性、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力争三、五年内使基层团组织出现一个组织健全、工作活跃、能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崭新局面,使团的基础工作有一个长足的进步。

  一定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团的一切工作都要面向基层,立足基层,各级团组织的力量都要往基层这个方向上使。一个地方团的工作如何,要以团的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落实程度为衡量标准。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的干部,在服务基层方面要做出表率,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一个团支部一个团支部地帮助抓落实,坚决摈弃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作风。要面向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行宏观指导;要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团委要全力抓好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面对面地指导工作,抓好落实,使每个团支部都活跃起来。

  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抓好打基础的工作。要教育广大团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倡导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带头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建功立业,带头攀登科学文化高峰,带头遵纪守法,真正起到模范作用。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要做好团队衔接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在中学、农村和城市街道青年中发展团员。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各级团组织要适应改革的发展,及时改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依靠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性,来保证组织上的严密性。并建立健全调研、决策、反馈的正常工作系统和规章制度。

  必须下功夫抓好团干部队伍的建设。要协助党委配齐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并做到相对稳定,正常流动。要采取正规办学和短期轮训并举的办法,层层培训团干部,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广大团干部要带头做四有新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顾大局,讲团结,重实效,比贡献,立志在共青团的岗位上埋头苦干,做出第一流的成绩。

共青团全国代表会议认为,今后的五年,是我们国家全面改革、振兴经济的关键时期,也是这一代青年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黄金时期。会议号召全国广大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和青年,要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前辈青年的光荣传统,与全体人民一起团结奋斗,与世界各国青年友好合作,为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富强和统一,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我们这一代青年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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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废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人教[1999]7号



各保险公司:
自《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保监会开始陆续审查各保险公司上报的各级机构的任职资格申请。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各保险公司上报的文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给审批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甚至影响了审批的时间。为了认真、严格
、规范地做好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保证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保监会派出机构设立之前,保监会人事教育部负责对各类、各级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与管理工作,各公司要严格按保监发〔1999〕11号文件“关于做好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保监函〔1999〕17号“关于目前保险日常监
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统一行文文种。各公司上报任职资格申请时,要以“关于对×××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形式,由各总公司向保监会行文。
三、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的填报。
1.应严格按保监发〔1999〕11号文件要求,统一用16开纸,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也统一用16开纸。
2.必须贴有近期免冠照片。
3.政治面貌必须详细填写“××党员”,不能简称“党员”。
4.批准文号是指“监管机关的批复文号”,不是公司自己的任命文号。
5.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必须填明起止年月。
6.工作、学习经历的时间必须与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时间相一致。
7.工作业绩必须实事求是,特别是一些经营成果的数字,要客观反映所报申请人的作用。
8.每一栏都需填写,没有的须填写“无”。
四、各公司要认真做好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特别是地市级以下分支机构申报工作的初审,严格按规定把关。



1999年4月14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豆制品分类表


   2.“放心豆制品”评定标准及程序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常德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保证豆制品质量安全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厂家。本办法所指豆制品是指使用大豆为原料制造的食品。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

  第三条 食品安全、蔬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豆制品生产、经营的监督协调管理。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是豆制品生产经营的执法主体,应按国务院实施分环节管理的要求,按各自职责做好豆制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对豆制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条 豆制品生产厂家应符合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一)厂址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合理,远离废气、废水等污染源,排烟、排污符合环保要求,给排水系统畅通。

  (二)车间布局合理,物料走向顺畅,生产设备(全不锈钢设备)与工艺先进,锅炉等压力容器符合质监与环保要求,厂房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环境卫生整洁。防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及防腐、消毒、冷藏等卫生设施齐全。

  (三)配备与豆制品生产相适应的取得健康证的专业生产技术人员,具有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有保证产品合格的检、化验人员,出厂产品做到每日必检。


  第五条 豆制品生产厂家必须证照齐全(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豆制品生产。严禁无证照私自开办豆制品生产厂家。
  
第六条 生产豆制品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豆等原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严禁用劣质、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生产豆制品。

  (二)豆制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自采水源加工生产。

  (三)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严禁使用“吊白块”、工业用盐、工业色素等其它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作添加剂。

  第七条 豆制品生产应严格按生产工艺操作,要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对影响卫生、质量的关键工序,要严格把关。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做到生熟隔离,严格防止原辅材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防止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八条 豆制品生产厂家应加强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原辅材料采购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等。

  第九条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严禁将不合格品或过期变质品进行再加工处理。

  第十条 豆制品生产应符合卫生操作要求,并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必须换穿工作服、鞋、帽,操作人员必须清洁双手、消毒,经消毒间进入生产车间;

  (二)生产结束后,应及时对生产设备、操作台、生产车间墙壁及地面进行彻底清洗,消除生产垃圾,并做到定期消毒。

  (三)生产车间、更衣室、工间休息室必须做到经常清扫、冲洗,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 豆制品生产厂家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验,其感官性状、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标准,并采用定型包装,标注食品准入QS标志、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等。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未采用定型包装的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二条 城区各饭店、宾馆、集体伙食单位、个体零售点,不得购进未取得证照的厂家生产的豆制品,严禁把未销售完毕并已变质的豆制品返销给生产厂家。

  第十三条 豆制品零售商应配备符合要求、防“四害”、防污染的设施和装具。销售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蔬菜、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豆制品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的卫生状况、豆制品质量组织全面检查,并经常性进行抽检。检查及抽检结果必要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建立“放心豆制品”挂牌授证制度,对质量卫生状况好、信誉度高、企业管理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没有投诉的厂家命名为“放心豆制品厂”,并由食品安全、蔬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予证书。评比授牌(证)活动一年举行一次。“放心豆制品”评定标准及程序见附件2。

  第十六条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豆制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凡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豆制品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负责豆制品生产、销售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放心豆制品”评定标准及程序



  一、“放心豆制品”的评定标准:

  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有先进的生产设备,锅炉等压力容器达到安全标准,排烟、排污符合环保要求;防“四害”、防尘、防腐、消毒和冷藏设施齐全;产品经卫生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计量器具合格;生产用水符合生产饮用水卫生标准;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做到生熟隔离;包装标识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豆制品采用专用箱放置和专用车辆运输;企业和工作人员证照齐全。

  二、“放心豆制品”的评定程序:
  (一)全市范围内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对照“放心豆制品”评定标准,向市蔬菜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食品安全办、市蔬菜办组织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环境等进行审查,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三)对审查、检验合格、产品质量稳定的,由市食品安全办、市蔬菜办向其颁发常德市“放心豆制品”牌匾,并在媒体上分批公布。

  三、任何企业和单位未经市食品安全办、市蔬菜办允许,不得在其广告、招牌和产品包装上出现“放心豆制品”字样。

  四、对取得常德市“放心豆制品”称号的企业,市食品安全办、市蔬菜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等不符合“放心豆制品”称号标准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放心豆制品”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布。